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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档案馆]关于收集2016年度归档文件材料的通知

    作者:宣传部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2-22

    校属各单位:

    根据《js9900金沙档案管理办法》,每年上半年3月,各单位收集整理上一年度应归档文件材料。为使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材料的形成时间:

    1、各部门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生成的各种载体(如纸质文字图表、照片、音视频和实物等)材料;跨年度完成的反映2016年工作的材料。

    2、分散在各部门应向档案馆移交而未移交的2016年以前的档案材料。

    二、收集整理指南:

    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及《js9900金沙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第二版)来收集整理。

    三、注意事项:

    1、收集整理前各单位前往档案馆509室领取《js9900金沙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第二版)。

    2、反映本单位工作的材料务必内容真实有效、用纸规范、手续齐备(需盖章的应盖章,需签字的应签字)。

    3、各单位对所收集的材料要按“区分件——编写页码——分类(分年度、分问题、分保管期限)——去针——包角装订——排序——装盒——电脑著录——打印目录——整理人签字”等顺序进行整理。

    4、档案盒背脊及归档文件页码的著录务必使用铅笔书写。

    5、各件上的档章号由档案馆统一盖制。

    6、请各单位按照附件《各部门移交2016年度档案日程安排表》移交档案。

    7、各单位在移交纸质档案的同时,同时报送相应电子文档。

    8、移交时须报送移交目录,一式两份,并加盖移交单位公章,且有单位领导、移交人签名。

    9、各教学学院档案亦于3月底前按照《js9900金沙教学学院档案归档范围表》收集分类立卷,应向档案馆移交部分应按时移交。

    四、档案报送地点:

    行政办公楼509室。联系人:廖利香、谢瑶。电话:0746-6381636。

    附件:2016年度档案移交日程安排表

    档案馆

    2017年2月22日

    附件: 2016年度档案移交日程安排表

    移交时间

    移交部门

    分类编号

    备注

    3月7日前

    党政办机要室

    移交全校所有应归档文件

    3月13日前

    学报编辑部

    CB11 CB13

    图书馆

    XZ17

    团委

    DQ16

    机关党委

    DQ19

    教学质量管理处

    JX11

    实验实训中心

    JX12

    档案馆

    XZ16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XZ23

    校友总会办公室

    XZ19

    3月17日前

    审计处

    XZ13

    科技处

    KY11 KY12 CP11

    国际交流合作处

    WS

    后勤总公司

    XZ15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JX16

    离退休工作处

    XZ18

    3月20日前

    基建处

    JJ

    采购中心

    XZ22

    财务处

    CK

    资产处

    SB

    保卫处

    XZ14

    人事处

    XZ12

    3月24前

    继续教育学院

    JX19

    教务处

    JX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XZ21 JX12

    工会

    DQ15

    3月27日前

    党政办

    DQ11 XZ11

    纪委、监察处

    DQ12

    组织部、党校

    DQ13

    党委宣传部

    CB12

    学生工作处

    DQ17

    3月31日前

    各教学学院(须向档案馆移交部分)

    DQ18、毕业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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